一、经营场所证明哪个部门开
个体户经营场地证明是为了证明商家拥有场地使用权,是政府部门颁发的土地使用证明。个体户经营场地证明需包含注册地的房产证复印件、单位房产权单位盖章和住宅房居委会盖章。
经营场所,指企业法人主要业务活动、经营活动的处所。企业法人住所和经营场所的法律意义是不同的,但实际工作中,企业法人住所和经营场所往往是同一地点。
二、企业法人住所的内容
企业法人住所——公司住所是指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即公司主要经营活动的中心场所。
在法律上规定企业法人住所的意义,主要是为了确定以下几项内容:
(一)企业法人住所是企业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必备条件。
(二)企业法人住所是确定诉讼管辖的依据。
(三)企业法人住所是确定企业登记主管机关管辖的依据。企业登记主管机关对企业的管理首先是地域管辖。企业没有固定住所,国家执法机关就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的管理。
(四)企业法人住所是企业法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必要条件。
三、哪些不能作为经营场所
下列场所不得作为企业住所(经营场所):
(1)非(违)法建筑、危险建筑、被征收房屋,不得作为企业住所或经营场所;
(2)历史建筑、公园、公共绿化地带内的场所,不得作为实行会员制、为少数人服务的会所以及从事高档餐饮、茶楼等经营活动的企业住所或经营场所;
(3)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内的场所,不得作为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等的企业住所或经营场所;
(4)未经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未依法取得规划、国土、卫生、环保、消防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住宅,不得作为企业住所(经营场所);
(5)工业集中发展区域外的场所,不得作为工业企业经营场所。
(6)商住楼内紧邻居住层的场所,不得作为可能产生油烟的企业的经营场所;
(7)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或居民住宅楼(院)内的场所,不得作为从事网吧、游戏(游艺)活动等企业的经营场所;
(8)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标准规范的场所,不得作为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企业的经营场所;
(9)铁路、矿区、油田、机场、港口、军事禁区、施工工地和金属冶炼加工企业附近的场所,不得作为收购废旧金属企业的经营场所;
(10)住宅小区、学校和医院周边、重点街道沿街商铺的场所,不得作为从事喷绘、喷漆、屠宰、制革、饲料加工、食品发酵等存在大气污染、水污染、噪音污染等经营活动企业的经营场所;
(11)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不得作为从事娱乐经营企业的经营场所;
(12)各区(市)县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城市管理实际需要,依法明确的不得作为企业住所或经营场所的其他场所;
(13)依据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省、市有关规定,不得作为企业住所或经营场所的其他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