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而有些夫妻虽有事实婚姻,但没有领过结婚证则需补办结婚证。
婚姻发证机关怎么填写
写当时领取结婚证的领证机关名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想要结婚的双方需要到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机构进行申请,符合结婚条件的可以当场领取结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五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第十六条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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