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驳回原告起诉的诉讼费怎么承担
法院驳回原告起诉的诉讼费是不需要缴纳的,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诉讼的费用是在法院立案时交纳的,如果法院驳回起诉请求的,是不需要交纳受理费用的,如果已经交纳的,退还给当事人。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八条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行政赔偿案件。
二、法院驳回原告起诉的情形是什么
1.原告自身缺乏诉讼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起诉,需其法定代理人代理。
2.原告不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如其所主张的权利属于他人或是他人的权利受到了侵害。
3.没有明确的被告。如被告的信息不祥,人民法院无法通知被告应诉。
4.无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如原告要求被告赔偿损失,却说不出赔偿多少数额。
5.不属人民法院主管工作的范围。如单位内部分房或内部工作责任制规定的内容。
6.没有管辖权或按照级别管辖的规定,不属于该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如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由原、被告住所地以外的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或经济案件的标的额应由其上级法院管辖的案件。
7.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其按申诉处理后当事人拒绝的,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如判决或裁定生效后,原告或被告对同一事实提出新的证据起诉的等等。
三、法院驳回原告起诉会通知被告吗
原告的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法院一定会通知被告,将判决书送达给被告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四条可以上诉的判决书、裁定书不能同时送达双方当事人的,上诉期从各自收到判决书、裁定书之日计算。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章 诉讼费用交纳范围 第八条 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n(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n(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n(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n(四)行政赔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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