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购外资企业程序
海外并购是指一国,通过一定的渠道和支付手段,将另一国企业的一定份额的股权直至资产收买下来。海外并购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企业,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市场和两个以上政府控制下的法律制度,其中一国跨国性企业是并购发出企业或并购企业,另一国企业是他国被并购企业,也称目标企业。这里所说的渠道,包括并购的跨国性企业直接向目标企业投资,或通过目标国所在地的子公司进行并购两种形式,这里所指的支付手段,包括支付现金、从金融机构贷款、以股换股和发行债券等形式。
外资企业被收购要经过以下程序:
1、商务委缴销被收购公司的批准证书、
2、工商局
3、代码中心
4、税务局、
5、统计局变更
6、财政局缴销财政证被收购公司需要资产评估报告和审计报告的。其他的就是关于股权转让协议、债务债权说明、员工安置计划、申请报告
二、核准限公司设立的外经贸委提交下列材料,获取同意股权转让的审批:
2、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原审批机关同意股权转让、变更企业类别、撤消《批准证书》的批准文件(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限届满的不需提交);
4、公司股东会关于投资者股权及企业类别变更的决议;
5、出让方、受让方及其他投资者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6、原投资方签署的关于中止原企业合同、章程的协议;
7、海关、税务部门的完税证明;
8、营业执照的正、副本原件及符合内资企业名称管理规定的公司印章;
9、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
三、向内资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4、股权转让协议;
5、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该企业注册资本金到位情况的审计报告;
6、公司股东资格证明;
7、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文件;
8、属于国有资产转让,须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有关文件;
9、原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复件印(加盖原登记机关印章);
10、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全文99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