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昌市医疗机构变更执业登记如何规定
予以批准条件:申请材料齐全,变更的床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要求。
不予批准的条件:提供的材料不完整;变更床位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要求。
二、南昌市医疗机构变更执业登记办理材料
1.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署的《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2.申请变更登记的红头请示文件
3.医、护、技人员花名册
4.床位布局平面示意图
5.重要仪器、设备清单
6.《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7.有消毒供应室的,需提供供应室处置能力的情况说明
三、南昌市医疗机构变更执业登记办理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35号)
第三十条医疗机构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服务对象、服务方式、注册资金(资本)、诊疗科目、床位(牙椅)的,必须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署的《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二)申请变更登记的原因和理由;
(三)登记机关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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