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确认遗嘱效力纠纷
确认遗嘱效力纠纷的方式主要是确认立遗嘱人立遗嘱时是否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立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且真实,立遗嘱的形式是否是书面且有立遗嘱人的本人签名并注明日期,满足上述条件的遗嘱,即为有效遗嘱。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二、遗嘱继承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遗嘱继承纠纷诉讼时效是是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且前述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公证遗嘱和自书遗嘱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公证遗嘱和自书遗嘱的法律效力有经公证的遗嘱效力优先于未经公证的自书遗嘱效力。若两份遗嘱均办理了公证的,则应当按照遗嘱成立的先后顺序确认其法律效力,即成立在后的效力优先于成立在先的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n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n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全文85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