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异期间的债务,复婚后会不会影响孩子
离婚跟孩子无关。
他们在办手续时牵扯到的债务,其实就是日常生活所需的钱。
这个共同债务嘛,主要是家里过日子要花,或者是两人共享财物,用了,赚了,分了这样。
任何不是家人之间的钱债,都不能拿这来说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又复婚可以撤销离婚吗
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协议书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方正式生效,且已无法撤销。
然而,如果双方按照该协议约定全部履行完毕,则该协议自动失效。
因此,双方若决定复婚,原先的离婚协议将不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当然,双方可再签订一份书面协议,明确先前分割的财产在复婚后将被视为各自的婚前个人财产,而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复婚后双方应共同承担责任,这也是理所应当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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