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开发商未能按时交付房屋无疑将被视为违反合同这一重要条款。
然而,若开发商因不可预见的因素而导致无法按期完工,那么此情形便难以被判定为违约行为。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若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能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其应尽义务,或履行过程中存在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况时,则需承担包括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以及对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等在内的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