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加班费计算标准
北京加班费计算标准如下:
1.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进行加班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其计算公式为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150%;
2.安排周末加班的,用人单位可以安排调休代替。但如果用人单位无法安排调休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其计算公式为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200%;
3.法定节假日加班的,该时段的加班即使后期安排员工调休,用人单位也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其计算公式为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300%。
二、每周加班时间不得超过多少小时?
每周加班时间不得超过多少小时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我国法律只明确指出了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但是通常来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强制加班可以拒绝吗?
强制加班可以拒绝,《劳动法》规定了四种加班不得拒绝的情况: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4.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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