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据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姓名、贷款金额、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罚款、纠纷处理方式、债务人姓名、贷款日期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写借贷借据的情形包括哪些?
写借贷借据的情形包括如下:
1、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应写清楚;
2、贷款金额要写清楚,包括大写和小写;
3、明确贷款期限,包括贷款的起止日期和明确的贷款期限;
4、还款的具体年月日应写清楚;
5、明确贷款利息,明确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贷款利息总额;
6、应明确贷款本息偿还的日期和付款方式;
7、借款人应亲自签字、手印或书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全文40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