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没完成,领导让加班,没加班费,这样合理合法吗
首先,我们必须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细致分析,以确定该公司的工作分配和任务设置是否合情合理。
总体而言,若员工每天的工作时间超出了法定上限8小时,或每周的工作时长超出了44小时,并且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并未为员工提供相应的调休机会,那么这无疑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员工有权向公司提出支付额外加班费的要求。
此外,如果员工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由于工作量过大而无法完成工作任务,公司有责任对其工作岗位进行适当调整。
如果经过调整后,员工仍然无法胜任新的工作岗位,公司则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
反之,如果员工自愿加班以完成工作任务,而公司对此并无异议,那么就意味着公司已经默许了员工的加班行为。
在此种情况下,公司应当为员工安排调休,或者按照法律规定,向员工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作为补偿。
《劳动合》
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二、公司强制让员工加班怎么办
当企业强行要求员工加长工时,员工可以选择以下适当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首先,员工需积极收集相关的书面证据,例如详细记录加班的起止时间、具体内容以及背后的被迫原因等信息,为备用投诉开辟坚实基础;其次,员工需要深入学习并掌握我国法律法规中的相关条款,特别是《劳动法》中关于加班的规定,即用人单位可以适度延长工作时间,但是每天的总时长一般不应超过1个小时,每月累计的总时长也不应超过36个小时,同时还必须确保员工的身心健康得到充分保障;再次,若企业要求的加班时间超出了法律规定的范围,员工有权利予以拒绝;最后,若企业采用暴力威胁或限制员工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员工加班,员工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当企业强迫员工从事可能危及其生命安全的高风险作业时,员工有权立即终止与该企业的劳动合同关系。
若投诉未能取得预期效果,员工亦可直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获得相应的赔偿。
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员工应当审慎权衡自身实际状况,若不愿主动离职,则可尝试寻找其他解决方案,但务必遵守相关规章制度,避免造成公开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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