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外教推荐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需具备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资格。
2、甲方需如实填写外籍教师需求信息登记表。此登记表需经甲方负责人签字(外籍教师需求信息登记表是本协议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甲方对外教的要求及可为外教提供的条件等都列于该登记表内)。
3、在招募工作开始前,同意乙方对甲方的设施进行实地考察(不含有关保密单位或保密地点)。
4、甲方在接到乙方所推荐外教的背景材料后,需在个工作日内给予反馈意见。如所推荐的外教符合甲方的招聘要求,需与乙方签署此协议并交付元的预付金。
5、接到乙方提供的外教简历后,应及时与该外教取得联系并通过电话对应聘人员进行审核;同时在与外教联系的过程中,甲方应与乙方保持积极联系,以跟进引智工作的进展。
6、甲方在与所推荐之外教达成一致意见时,需及时以书面形式通过传真向乙方出具同意接收外教函。甲方可委托乙方代办外教来华所需的手续并将外教来华所需的材料寄给所推荐之外教(其中费用由甲方负责)。
7、安排外教的食宿与教学及与之相关的其它所有活动。
8、为任教期限为半年的外教提供单程国际机票/旅费,为任教期限为一年的外教提供往返国际机票/旅费。提供外教入境后的接机服务并负责从机场到学校所在地的国内交通费。
9、关心外教在学校期间的生活和工作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并妥善处理。
10、甲方应在所推荐之外教入境之日的个工作日内,根据所引进外教的人数付清外教信息咨询费。费用标准见本协议费用条款。
11、甲方需与乙方保持积极联系并提供有关外教在校任职过程中生活及工作上的反馈信息。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接受甲方委托后,根据甲方所填写的外教需求信息登记表全力以赴为甲方物色符合条件的外教。
2、向甲方提供待聘外教背景材料。
3、协助办理外教来华相关手续。
4、协助甲方做好外教在华期间的协调工作。
5、负责做好有关外教工作及生活情况的记录工作。
三、信息咨询费费用标准
相关的信息咨询费根据所需外籍专家的层次和人数而决定,如下表:
单位:元人民币
外教能力层次专家信息咨询费(每人)
普通外籍教师
学士、3年以上教学经验
硕士
博士
四.其它
1、支付聘请定金是本协议开始生效的前提条件。
2、如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产生争议,可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解决不成,则通过调解解决。调解单位为:外国专家局。
3、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盖章)
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乙方:
(盖章)
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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