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抵债房如何办理过户
时间:2023-04-04 16:00:38 303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以房屋抵债偿还债务的,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办理时提交申请书、抵押合同、房产证等材料。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一、房屋抵押可以抵押给谁

房屋抵押可以抵押给个人、公司或者其他单位。房屋抵押抵押时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签订后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房屋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二、抵押的房产哪些情况下可以处理

抵押的房地产能够处分的情况:1、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债务人又未能与抵押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2、抵押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而无人代履行到期债务的;3、抵押人被依法宣告解散或者破产的;4、抵押人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擅自处分抵押房地产的;5、抵押合同约定的其它情况。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三、购买的二手房被抵押了该怎样办

抵押是指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债权人)以书面形式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二手房屋交易中,经常易出现如下情况:1、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买房人明知该房屋已存在抵押,并约定卖房人限期解除抵押,但之后卖房人违约不做解押手续;2、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买房人对房屋已有抵押不知情;3、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卖房人在房屋上新设立抵押。由于抵押涉及第三方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在有抵押存在的情况下,买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只能解除合同。在购买二手房之前,建议购房者可以看不动产权证上是否有不动产登记中心盖的抵押登记章。当然,最简单也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购房者可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去核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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