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质上讲,税收是国家凭借强制力对纳税人的财产进行的无偿占有;从税收契约论的角度来讲,税收是纳税人换取政府公共服务而提供的对价。从这个意义上说,逃避缴纳税款是纳税人违背一种给付义务。改变罪名的提法,更加符合一般的法理和常识,更加人性化,体现了我国立法的进步。漏税是指纳税人(包括扣缴义务人)并非故意,没有依照税法规定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的行为,是一种一般税务违法行为,应由税务机关责令其补缴漏缴的税款,并加收滞纳金;逃避缴纳税款则是一种故意行为,行为人目的明确。从性质上看,逃避缴纳税款性质要比漏税严重得多,逃避缴纳税款情节严重,符合规定的逃避缴纳税款罪的条件的,应当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逃避缴纳税款罪怎么认定
我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了逃税罪。逃税罪侵犯了我国的征税管理秩序。当纳税人欺骗、隐瞒真实的纳税情况,进行虚假申报或者不申报,并且逃税数额较大时,会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如逃税数额占应收税额的10%以上的,会承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责任。若多次实施逃税行为,没有及时处理的,会累计计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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