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包头4岁子女抚养费明细
专业分析:1、子女抚养费包括抚养子女所需要的一切费用,如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等。
但在司法实践中,有的混淆抚养费的概念和范围,把医疗费和教育费与抚养非并列,以致造成对抚养费范围的判决错误。
2、如有的法院在判决按固定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给付抚养费后,又另判决给付外医疗费、教育费等。
这种判决,实际上是把医疗费和教育费排除在抚养费之外,这在逻辑上存在种属不清的矛盾;在结果上,实际上加重了一方承担抚养费的负担。
这种判决是不对的。
3、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抚育子女所必要的一切费用。
在一般情况下,一方给付固定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抚养费,应当包括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等。
没有特殊情况,不能随意提高或降低。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子女抚养费包括什么
我国法律规定,子女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
一、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二、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一般依据以下原则判决:
1、如果孩子在2周岁以内的,会判决给女方抚养,女方有不利于子女成长情形除外;
2、如果孩子2周岁以上的,按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抚养权归属;
3、如果孩子年满8周岁以上的,法院一般会尊重孩子愿意进行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三、子女抚养费包括哪些
我国法律规定,子女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
一、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二、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一般依据以下原则判决:
1、如果孩子在2周岁以内的,会判决给女方抚养,女方有不利于子女成长情形除外;
2、如果孩子2周岁以上的,按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抚养权归属;
3、如果孩子年满8周岁以上的,法院一般会尊重孩子愿意进行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二节 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n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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