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挣得多,老婆挣得少,离婚财产也是一人一半吗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划分,依据的是审判规定在办理离婚业务过程中,将夫妻共有的财产划为各自主管的个人财产这一行为。
进行这一操作时,需遵循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财产约定。
如若双方在此基础上有额外的财产约定,自当按照约定执行。
个人专属的财产依然归属个人管理。
对于夫妻共有的财产而言,一般的做法应是分成相等的份额分给每个当事人,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可能采取不平等分割的方式,此时如有争议,应由人民法院依据实际情况做出最终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离婚前变更名下财产有用吗
若当事人在正式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之前就已经对财产分配问题达成了共识,那么他们有权进行过户操作予以落实。
倘若在这个过程中出现恶意转移房产等违法行为,那么相关责任人将被追责。
假如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未能约定共同财产的产权归属,那么在此期间所获得的全部财产均应视为双方共同拥有。
如果夫妻中有任何一方存在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况,在对财产进行最终分割时,该方应当在份额上受到相应的减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n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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