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中的问题:
1、如果内容合法,有足够的证据证明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可以认定遗嘱有效;
2、继承人、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3、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处理遗产时,应当为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剩余部分可以参照遗嘱确定分配原则;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应当根据遗嘱生效时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4、遗嘱人以遗嘱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财产,遗嘱无效。
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合法有效;
2、立遗嘱人死亡;
3、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4、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同时也未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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