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享受带薪年休假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离职年假如何折算
离职年假折算如下:
1、在辞职期间,做好工作交接安排后,可申请休完年假;
2、如不须补休年假的,可将未休年假折成薪金予以补偿。根据职工应休而未休的年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的300%含原工资支付应休年假工作日的工资报酬。
对于员工主动提出离职的,并且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就无需支付员工当年度应休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公司不给休年假又不给补偿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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