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的企业职工因为生病或者非因为工伤,可获得丧葬补助费,这个标准为3倍的其死亡当月工资,如果是离休的人员,则标准为企业上年度的3个月人均基本养老金。还可发给一次性抚恤金,这个标准为职工死亡当月工资的20个月。作为职工的遗属,要发遗属生活补助费,多名遗属的月生活费之和,不得高于生前的月工资。
退休职工死亡后有哪些待遇?
退休职工死亡后,其遗属有下列待遇:
1、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2、可以继承其养老保险中的个人账户余额。
如果职工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则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职工供养直系亲属范围及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的条件,比照《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执行。具体是:
(一)职工供养直系亲属,范围包括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上述规定范围中的人员,以死亡职工工资或养老金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在职工死亡30日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3、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4、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5、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6、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子女及其配偶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7、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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