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快速理赔必须去快赔中心吗
1.依据相关法规规定,对于快速理赔之时效性通常设定为不超过24小时。
2.在执行快速理赔程序时务必确保以下重要注意事项得以通晓并予以遵守:拍照环节务必要从事故车辆的前方、后方、左侧和右侧四个方位全面拍摄,包括车辆所处的地理位置、标志标线以及周遭环境乃至建筑物等复杂元素均需呈现于照片之中;
同时,肇事双方必须进行充分确认以达成共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双方甚至可以互换驾驶证以便后续处理。
3.在此类交通事故中,等待交警部门处理无疑将是最为恰当的选择。
《关于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及保险快速理赔的若干规定》第八条
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事故后需保险索赔的,应当在按照第四条规定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后,立即向各自的承保保险公司电话报案,按保险报案电话提示到“保险快速理赔联合服务中心”进行定损和索赔。电话报案的内容为:当事人车牌号、出险时间、地点、路段、碰撞部位、对方车牌号。
第九条
深圳各车险经营保险公司共同设立“保险快速理赔联合服务中心”,负责对交通事故车辆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损、定损、收集客户索赔资料和办理索赔手续,并完成理赔案件的缮制、理算、核赔工作,并与客户协商赔款支付方式等事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配合“保险快速理赔联合服务中心”对存在交通事故责任争议的案件进行处理。
二、快速理赔有事故认定书怎么做
关于摩托车交通事故处理以及保险理赔的具体步骤如下所述:
首先,受害者本人或者委托代理人需将事发当日所产生维修费用相应的收据、分项费用列表、事故鉴定报告及车辆驾照副本等相关文件,一并提交给负责此次事故中作为保险方的保险公司。
其次,待保险公司对上述资料进行审查确认无误后,双方方可达成理赔协议。一旦达成协议,保险公司有义务在限定的时间(通常为10日)内向受害者支付保险赔偿款项。
第三步,受害者需要在收到保险赔偿金额后及时领取“理赔通知书”以证明已获得赔偿;
最后一步,若保险公司未能按时发出理赔通知书且在整整两个月的期限内未履行赔付义务,受害者可通过向保险公司所在地点或者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的归属地的市级人民法院直接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在机动车快速理赔的过程中,我们建议时效性不应超出24个小时。在理赔处理期间,有三点需要特别留意:第一,照片拍摄务必要准确且完整,其中包含车辆的四周环境以及具体的地理位置信息;其次,双方当事人必须对理赔事宜进行充分的确认与协商,以确保达成共识;最后,在特殊情况下,例如双方驾驶证均无法使用的情况下,可以考虑相互交换驾驶证以便于后续的处理工作。当发生交通事故时,耐心等待交警部门的处理是最为妥当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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