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租赁协议出现争执时的管辖权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明文规定,此类事件应当归属专属管辖的范畴之内。具体而言,当因涉及到不动产权引发的讼诉引发时,应由不动产所在地区域的人民法院予以管辖;
其次,若纠纷源于港口作业过程之中,则应由位于港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负责审理;
再者,当因遗产继承问题产生争议而提起诉讼时,需遵循被继承人过世时的居住地点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代表行使管辖权。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全文36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