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纠纷鉴定前的准备
(一)当事人应当尽早封存病历。
(二)申请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有关物品、实物进行检验并作出的检验报告。
(三)要求医院提供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复印件。
(四)患者如果死亡,应该同意医院方的尸体解剖建议,或主动申请鉴定部门进行尸体解剖检验。
(五)保存好所有门诊、急诊病历及有关资料(因为谁导致医疗纠纷鉴定不能进行,谁就要承担责任)。
二、医疗事故鉴定在医疗纠纷中的作用
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医疗行为又不存在过错的,院方不应承担责任。
如果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或者失去医疗事故鉴定时机的,可以申请法院委托进行司法鉴定:鉴定在为患者诊治过程中是否过失行为,患者的死亡(残疾)与院方治疗存在多少因果关系。
(一)非医疗事故≠不需要赔偿
(二)医疗损害结果与医方过错有无因果关系3举证倒置要求院方拿出书面的有法律效力的证据证明没有因果关系。
三、医疗纠纷鉴定结果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自行鉴定没有争议的情况下,可以作为医疗纠纷处理的依据,行政鉴定是行政机关处理医疗纠纷的依据,如果没有争议,经法院审查合法,也可以作为诉讼案件定案依据。司法鉴定除具有一般鉴定的属性外还具有司法权威性,在对鉴定结论存在争议的情况下,司法鉴定作为司法活动往往行使最终决定权,司法鉴定通常还作为法官认证的工具,实践中通常以司法鉴定结论作为裁判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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