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发展,各种社会观念也在不断发生转变。人们对未婚同居、试婚等社会现象由先前的排斥也转为了默许甚至是接受。然而,这种观念的转变,直接导致了非婚生子女人口数量的增加。那么,到底什么是非婚生子女,法律对此有何具体规定?
非婚生子女完全可以上户口。
我国《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非婚生子女的出生,其本身没有过错,因此,享有以下权利:
(1)要求生父母对其抚养教育的权利。如果生父母或其中一方不履行抚养教育义务,未成年的、不能独立生活的非婚生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和教育费的权利;
(2)非婚生子女的姓名权。在非婚生子女无认知能力时,由其生父生母协商确定。在其有认知能力时,自己可以做出选择;
(3)非婚生子女有受生父母保护的权利;
(4)非婚生子女与其生父母的婚生子女有同等继承其生父母遗产的权利等。对于非婚生子女依法享有的权利,任何人都不得干涉侵犯。
孩子上户口时除了要有出身证明以外,有的地区还需要有进行身份公证,孩子的母亲可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出生登记。如果无出生医学证明,孩子的母亲要持派出所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到相关司法部门做亲子鉴定,然后持亲子鉴定书,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登记。
此外,父母要先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计划外生育罚款)、落实计划生育措施;之后才可以凭计生部门开出的证明到公安机关上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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