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帮信罪走流水刷脸能查到吗?
犯罪嫌疑人犯帮信罪的,是不能查到流水记录的。但是犯罪嫌疑人委托的辩护律师可以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查阅、摘抄、复制案件的案卷材料。但需要注意,辩护人不得伪造证据或者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辩护人或者其他任何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辩护人涉嫌犯罪的,应当由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以外的侦查机关办理。辩护人是律师的,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
二、帮信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四个方面。
第一是犯罪主体方面。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第二是犯罪的主观方面。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即明知自己为他人实施的信息网络犯罪提供帮助的行为,会给国家的信息网络管理秩序造成损害,仍然希望或放任这种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此外,本罪还要求行为人必须明知他人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既包括行为人明确知道,也应包括行为人应当知道。
第三是犯罪客体方面。本罪所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管理秩序。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行为当然破坏了稳定、健康、有序的信息网络环境。严重侵害了国家对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管理秩序,而为这些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提供帮助的行为,同样也破坏了国家对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管理秩序。
第四是犯罪客观方面。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帮信罪与掩饰隐瞒罪区别是什么?
1、在主观方面,两罪主观故意所明知的内容不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明知内容是明知他人正在实施信息网络犯罪,但不需要确切知道上游犯罪的具体行为和罪名,是一种概括性明知。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明知内容则是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上游犯罪的情况并不在明知要求的范围内,因为上游犯罪此时已经既遂;
2、在客观方面,两罪在行为对象和行为发生的时点亦不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行为针对的是正在实施中的信息网络犯罪行为,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行为针对的则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是赃款赃物;
3、两罪适用的范围不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被帮助对象为信息网络犯罪,如电信网络诈骗,因此帮信罪仅适用于利用信息网络所实施的犯罪活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适用范围则不局限于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犯罪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第四十四条 辩护人或者其他任何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n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辩护人涉嫌犯罪的,应当由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以外的侦查机关办理。辩护人是律师的,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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