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者多次发生工伤,能否领取多份工伤待遇
1、员工多次发生工伤的,应当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并按照其在同一单位发生工伤的最高伤残级别来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2、换言之,工伤员工可以在每次工伤鉴定后享受对应的工伤待遇。但是在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时,只能按照伤残对应的标准享受待遇,并不能重复享受或者升级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五条
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二、劳动者发生工伤找律师多少钱
如果涉及劳动仲裁的话,请一个律师一般仲裁费10元,律师通常根据标的额收取10%的风险费用,前期还有一个预交费用,一般是几千块钱。具体收费如下:
1、调查取证:接受委托从事涉及与工伤事故处理有关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机动车登记、公司企业工商登记等政府档案的调档,收费标准为每项收费1000—5000元。
2、法律咨询:工伤法律咨询每次收费300-500元。
3、代写法律文书:
(1)代写工伤赔偿协议书收费1500—3000元。
(2)代写工伤赔偿起诉书收费1500—3000元。
4、代理工伤诉讼:按照诉讼金额的8%—12%收费,但最低收费每件不低于6000元。
5、代理工伤劳动仲裁:
(1)不涉及财产的每件3000元。
(2)涉及财产的按照仲裁金额的8%—12%收费,但每件最低收费不低于6000元。
6、代理工伤调解:根据最终工伤调解协议约定赔偿数额的8%-12%收取代理费,但每件最低收费不低于6000元。
三、劳动者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职工因工负伤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如果申请工伤认定,主张工伤待遇,那么依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需要承担以下责任:
1、用人单位如果未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那么,自事故发生之日起至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逾期申请工伤认定之日时,已经发生的所有工伤待遇,比如工伤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均由该用人单位自行负担,工伤保险基金不在予以核报;
2、如果用人单位未给职工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的,那么,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受伤职工依法应享有的所有工伤赔偿项目,应由该用人单位全额承担;
3、用人单位依法为工伤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仍应自行承担的相关项目,比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应领取的伤残津贴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即便缴纳了社保,用人单位也是这些费用的承担主体。
【温馨提示】:工伤员工可以在每次工伤鉴定后享受对应的工伤待遇。但是在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时,只能按照伤残对应的标准享受待遇,并不能重复享受或者升级待遇。在实际法律问题中,个案详情有所差异,为了精准快速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向专业律师说明详情,一对一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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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四十五条 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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