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工作指导小组,29日公示武汉市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合同明确了餐饮行业11个工种的最低工资标准。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称,此举标志着武汉餐饮行业工资谈判有了法律依据,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成为武汉50万餐饮行业从业者的护身符。
据武汉市餐饮协会会长刘国梁介绍,武汉市有近4万家餐饮企业,50万余名从业者,年产值达500多亿元。近年来,劳动力市场的变化使武汉餐饮行业长年有5%左右的劳动力缺口。由于餐饮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技术含量低、求职成本低,因此成为大部分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第一站,也成为劳动力市场的风向标。
解决了武汉餐饮行业的发展问题,也就解决了武汉市五分之一从业人员的公平问题。基于这种考虑,武汉市总工会从2009年起,开始进行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可行性研究。
近4万家餐饮企业,只有15%左右有比较规范的管理制度,八成以上业主只管两个人,即大厨和服务总监。由于采取的是包干管理办法,员工的基本权利无从谈起,工资多少完全取决于大厨和服务总监。
在市总前期调研工作扎实到位的基础上,武汉市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工作指导小组于年初成立。由武汉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企业家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组成的指导小组立即组织三方代表进行了相关业务、法律知识的培训,并推选出职工方协商代表、企业方协商代表各9名,在当地媒体予以公示。指导小组全体成员作为观察员全程参与了谈判过程。
记者注意到,专项集体合同的最低工资标准,均高于当地政府最低工资指导标准的30%,且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下的津贴。
专项集体合同充分尊重行规,在保证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由于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且保证职工每周至少休息1天。
记者从相关条例中看到,合同中列出的最低工资,皆是员工从企业领到的薪金,不能用免费工作餐、服装补贴、住房补贴、其他福利补贴和体检费用等充抵。
提高餐饮从业者的工资待遇,就是要改变餐饮从业者身份卑微,工作不体面的固有模式,倒逼行业经营者精细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刘国梁如此评价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对该行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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