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经济案件起诉立案多久开庭
经济案件的开庭时间没有具体的规定。只要在审限内开庭都是符合规定的。
经济纠纷适用简易程序的,一般从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一般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需要我们注意的是:经济纠纷在立案受理后,如果无法正常送达给被告,需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送达的方式有登报、广播或将需要送达的诉讼文书张贴在人民法院布告栏或公共场所。国内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间一般不计入审限内。
二、法院打官司经济案件怎么收费
我国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所因经济纠纷所提起的民事诉讼,产生的诉讼费按照我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进行收取: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三、经济案件的仲裁流程
经济纠纷仲裁流程如下:
1.提交申请:当事人申请仲裁时,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根据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在开庭前五天书面通知双方开庭日期和地点。未经仲裁庭同意,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或者中途退庭的,可以对被申请人作出缺席裁决;
4.仲裁调解:仲裁庭应先调解争议,鼓励双方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协议。
5.仲裁裁决。
全文66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