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代理人与委托代理人的区别有什么
法定代理人与委托代理人的区别包括:
1.两者之间产生的根据不一样,法定代理人基于法律的规定,是固定的,诉讼代理人基于委托产生,是不固定的;
2.被代理人的范围不一样,法定代理人中被代理人是无、限行为能力的人;
3.代理人的范围不一样,法定代理人是由法律预先规定好的,被代理人的监护人,父母、有责任的监护单位等;委托代理人广泛,如律师、公民、单位、亲友;
4.权限范围不一样,法定代理人有的诉讼地位,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不受被代理人意思表示的约束。委托代理人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由被代理人进行授权,受被代理人的意思约束,若无具体授权,则无请求权、和解权、变更权等实体权利。
二、法定代理人的范围有哪些
法定代理人的范围包括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
(一)“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于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进行的收集证据、查明案情的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二)“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三)“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
(四)“诉讼参与人”是指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五)“诉讼代理人”是指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和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
(六)“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三、法定代理的特点
法定代理的特点包括:
1.法定代理产生的依据是法律的直接规定。委托代理中,代理人的代理权是由委托人通过委托授权而产生的,而法定代理权的产生是不以当事人的个人意志为条件的,而是直接源于法律的规定。
2.法定代理具有两个特点:一是代理权是根据法律的规定产生的;二是法定代理人所代理的被代理人,必须是无诉讼行为能力的人。
3.法定代理的宗旨在于保证无行为能力和能够通过代理行为顺利地参加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它主要是为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而设立的代理方式。
4.法定代理都是无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九章 其他规定 第一百零八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n(一)“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于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进行的收集证据、查明案情的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n(二)“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n(三)“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n(四)“诉讼参与人”是指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n(五)“诉讼代理人”是指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和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n(六)“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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