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三板开户条件放宽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投资者开户条件
1、机构投资者
1)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
2)实缴出资总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伙企业。
二)自然人投资者
1)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证券类资产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股票、基金、债券、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信用证券账户资产除外。
2)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
投资经验的起算时点为投资者本人名下账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首笔股票交易之日。
二、挂牌条件
(1)依法设立且存续(存在并持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5)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6)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好处
(1)资金扶持:各区域园区及政府政策不一,企业可享受园区及政府补贴。
(2)便利融资:新三板(上市公司)挂牌后可实施定向增发股份,提高公司信用等级,帮助企业更快融资。
(3)财富增值:新三板挂牌企业及股东的股票可以在资本市场中以较高的价格进行流通,实现资产增值。
(4)股份转让:股东股份可以合法转让,提高股权流动性。
(5)转板上市:转板机制一旦确定,公司可优先享受“绿色通道”。
(6)公司发展:有利于完善公司的资本结构,促进公司规范发展。
(7)宣传效应:新三板公司品牌,提高企业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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