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赠的程序是什么如何接受遗赠
接受遗赠公证的程序有:
1.受遗赠人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
2.公证机构依法审查申请材料;
3.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符合条件的,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二、接收遗赠需要作出哪些表示
接受遗赠可以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明确接受。需要注意的是,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赠的表示,并不是在遗赠人死亡后做出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三、遗赠可以和遗嘱一并适用吗
不可以,遗赠协议和遗嘱同时存在的,优先适用遗赠抚养协议。法律规定,在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扶养协议中,两个以上同时存在的情况下,遗嘱可以否定法定继承;遗赠扶养协议可以否定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全部存在的时候,只能按遗赠扶养协议办理;没有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才能按法定继承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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