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莆田就业援助对象登记在哪办理
莆田市城厢区文献西路1129号市建行2楼
二、莆田就业援助对象登记办理条件
(一)、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具有我市户籍,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并在我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但难以实现就业的以下人员:
(1)男年满50周岁以上、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城镇居民;
(2)持《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4)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居民;
(5)已参加失业保险并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
(6)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新被征地农民,即:2008年2月19日后,在城市规划区内,经政府依法征收农村集体耕地后,被征地农户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低于所在县(市)区农业人口人均耕地面积的30%,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耕地。
(二)、城镇零就业家庭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
(三)、农村转移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具有我市户籍,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有转移就业愿望,并在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但难以实现就业的农村三类人员,即:持《残疾人证》人员;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中,男年满40周岁以上、女年满30周岁以上人员。
三、莆田就业援助对象登记办理材料
1.就业援助对象认定申请表
2.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
3.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四、莆田就业援助对象登记办理依据
《就业促进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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