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无产品”不是法律概念,现在已经成为一个比较通俗的名词了。一般是指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或生产许可证)以及无生产厂名称。也有说法是:三无产品是无生产厂名,二无生产厂址,三无生产卫生许可证编码的产品。还有说是无厂名,无地址,无商标。一般地,《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必须有中文厂名,中文厂址、电话、许可证号、产品标志、生产日期、中文产品说明书、如有必要时还需要有限定性或提示性说明等等,凡是缺少的均视为不合格产品。上述要求缺少其中之一,均可视为“三无产品”。如果相关产品是厂家在生产并进入流通,或商家在出售中,均可向质量监督局、工商管理局等相关部门举报。如果消费者已经购买了这样的产品,则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退一赔一。
一、三无产品属于什么问题
三无产品属于欺诈消费者。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二、没有生产地址算三无吗
没有生产地址算三无,国家约定俗成的“三无”是指在包装上:1、无生产厂家名称,是产品,肯定有生产厂家,所以说无生产厂家是不对的;2、无生产日期;3、无生产地址。通称三无产品。三无产品不是法律概念,一般是指商家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以及无生产厂名称。三无产品不得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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