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到公司闹事可以诉讼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女方要离婚可以向所在地法院起诉吗?
离婚诉讼,被告不在国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的教育措施和被监禁的,可以到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离婚诉讼一般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因此女方要起诉离婚的话,应当到男方(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但是,如果符合特殊规定的,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即可以到原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
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包括: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即离婚诉讼,被告不在国内居住的,可到原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即离婚诉讼,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可到原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的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即离婚诉讼,只有被告方被采取强制性的教育措施的,可到原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即离婚诉讼,只有被告被监禁的,可到原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
综合上面所说的,男方在服刑时女方同样也是有办理离婚的权利,一般在处理时就要看双方是如何协商的,如果都同意就可以走协议的方多处理,如果一方不同意可以走诉讼的方式进行办理,但前提一定要有合法的证据,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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