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对所购房屋的公摊面积提出质疑,合肥市民杨某申请该市房产局进行审核,而房产局却答复说出具报告的公司具备相应资格。杨某遂以房产局行政不作为为由将其告上法庭。记者昨天从庐阳区法院获悉,已驳回杨某的诉讼请求。
2009年4月,杨某在政务区购买了一套建筑面积为136.23的房屋,房地产权证显示公摊面积为24.21。7月19日,杨某向房产局提出申请,认为开发商未提供测绘报告,他不了解公摊面积的由来,要求房产局审核测绘报告的合法性和准确性,并给予其书面答复。10月23日,合肥市房产局书面告知杨某,他们在办理房产证时已经完成审核,而出具测绘报告的公司也具备相应资格。如果杨某对测绘结果有异议,可以委托国家认定的测绘机构鉴定。
法院审理后认为,房产局在办理杨某的房地产权证时,已依法对测绘公司所出具的测绘报告书进行了审核,杨某的诉求没有法律依据,且与事实不符,故一审予以驳回。
如何解决房屋公摊面积纠纷
三点提示:一是直接找开发商协调,也可向测绘部门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要求测绘单位重新进行测量,在以上两种方式都不能解决的情况下,最后还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由法院指定测绘单位重测。
三种维权办法中,第一种办法比较直接有效,但往往需要众多业主联合起来,要求开发商给出一个明确的解释,必要时还可以通过媒体监督解决纠纷,但很多不良开发商会玩“躲猫猫”,采取避而不见和拖而不决的策略,处理起来比较耗时耗力。
第二种办法的维权成本较高,专家介绍,公摊面积的测量都是以“幢”为单位,一幢楼中所有套内面积之外的地方都在公摊计算范围内,如果一户业主提出申请,意味着需要对整幢楼重新测量,按照现在纯住宅1元平米、商住两用1.7元平米的测绘费用,业主的负担至少在数千元甚至上万元。
相比之下,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的办法实在是无奈之举,不仅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人力,各种费用的支出也是不可避免的,可以说是三种维权办法中成本最高的。
在分析了上文之后,相信大家已经比较清楚房屋公摊面积具体包括哪些了吧。需要注意,对于这部分面积,在购房的时候也是需要包括在总价里面的,日后在计算物业费的时候也要算物业费用。
全文87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