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可以遗嘱指定监护人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想要通过立遗嘱的方式来指定监护人是可以的,但这种方式只能发生在被监护人的父母来担任监护人的情况下,也就是说其他身份的监护人并不具有这种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九条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二、监护人有哪些
职责
1、人身监护。
对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以教养、保护为目的。
对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以保障其本人及社会的安全,并促其恢复健康为目的。
2、财产监护。
监护人得依法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监护人为法律行为。
监护人在行使财产管理权时,得为被监护人的利益而使用或处分,但对不动产的处分,在许多国家的法律中是加以禁止或严加限制的。
为了防止监护人利用监护关系侵害被监护人的权益,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监护人不得接受被监护人的财产。
有的国家在法律上还特设监护监督人,以保证监护人依法履行其职责,在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利害有冲突时保护后者的权益,并设有监护法院等专门机构。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确实存在通过遗嘱来指定监护人的方式,但立遗嘱的人必须是被监护人的父母,且要是被监护人的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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