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办理遗产继承有5个步骤。分别是:1、房屋评估。评估公司评估房屋进行市值;2、继承公证。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继承公证,领继承公证书;3、房屋测绘。要到房地产测绘部门办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测绘成果或附图;4、继承登记。带着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继承登记;5、递交资料。
放弃遗产继承手续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一般来说,如果涉及房地产财产的,应当办理公证,便于以后过户手续的办理。如为其它财产,可以仅立书即可,可以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应当由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当事人应当亲自办理,不得委托他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遗嘱公证细则》第七条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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