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习期员工被辞退劳动法有补偿么
在试用期内若遭到解雇,若情况符合比如不符合公司制定的录用条件等,那么被解雇之人将不得享受补偿金待遇;反之,若此员工并无任何过失表现,且是无辜遭解雇,那通常该员工可获得相应补偿;若这名员工系因用人单位违法解雇,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他还有权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之数来计算获得赔偿。
第二种观点认为,若用人单位是依据法定理由解除劳动关系的,那他们理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向该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公司被收购但是不辞退员工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遭遇公司被收购的员工们无需担忧劳动合同受到丝毫影响。
在这过程中,你们仍将继续依照原本的合同条款履行职责,不会因公司股权变动而承受任何赔偿责任。
若有员工因个人原因主动提交辞职申请,同样也不会获得任何补偿。
如果原来的公司需要进行裁员处理,那么你们就可以根据自己在该公司供职的年数提出相应的经济赔偿要求。
具体而言,你们拥有权以每两年为期,要求公司给予一个月工资额作为经济补偿,对于未满两年但超过一年的员工,可按照两年计算;对于不足一年又超过半年的员工,则需按照半年计算补偿金额。
关于这部分的补偿计算期限,是由你在原先公司以及新进公司所服役的总时长决定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全文74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