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宁股权出质注销/撤销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非上市公司申请提出
二、南宁股权出质注销/撤销登记受理的依据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三条
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股权出质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机构是股权出质登记机构。
三、南宁股权出质注销/撤销登记受理的材料
《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
质权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文件(仅需办理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的提供)。
四、南宁股权出质注销/撤销登记受理的时间以及地点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C座4楼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外资登记B430、B431号窗口。
五、南宁股权出质注销/撤销登记受理的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六、南宁股权出质注销/撤销登记的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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