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劳动关系补交社保的需要缴纳滞纳金吗
(一)尤其是对于这种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是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人群,如果说是这种情况的话,那么它所面临的结果就可能是无法在退休之前一次性补缴完成15年的费用,同时自己只能够选择延迟退休来解决这个问题。因为只有延迟退休才能够进行逐年交费,当自己的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5年以上,才能够正常的办理退休享受养老金的待遇。
二、滞纳金究竟是什么呢
(一)滞纳金本质上是行政机关对不按照期限旅行金钱给付义务的相对人,课以新的金钱给付义务的方法。主要目的是为了督促相对论,尽快履行义务。
(二)征收滞纳金,一般具有法定性、强制性和惩罚性的特点。法定性,跟我们违约要支付的违约金并不相同,滞纳金是必须有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款项。强制性,是指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惩罚性,只对超过国家规定期限的缴纳税款而采取的措施。
三、滞纳金应当由谁负担
(一)其实,按照《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滞纳金的主体都是用人单位。
(二)企业单位有必要按时按月给员工正常的参保交费,对于员工本身来讲也是一种不错的结果,因为医疗保险就不会发生中断,那么医疗保险在不发生中断的前提下,可以正常享受到医保的报销待遇,如果说长期不缴纳社保就会造成医保的中断,并且医疗保险是无法来进行补缴的,只能够补缴养老保险,所以说所说的滞纳金的费用也只是针对于养老保险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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