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立案到开庭的一般需要一个月的时间,并列举了立案的两个必要条件:有犯罪事实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需要在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而法院则应在收到答辩状副本后五日内将其发送给原告。
立案到开庭通常需要一个月的时间。
1、人民法院在立案后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需要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2、对于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给原告。
立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有犯罪事实,一般是立案的首要条件;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通常是依法应当追究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只有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当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时,才有必要而且应当立案。
【立案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立案的条件包括:有明确的犯罪嫌疑人、有明确的被告人、有具体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其近亲属报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有关负责人员报案、以及犯罪事实和证据发生于或者可能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对于犯罪案件,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其近亲属也有犯罪行为,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其近亲属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立案审查的时候应当一并移送。犯罪案件经审查后,应当立案。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立案:犯罪事实清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追究刑事责任,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或者犯罪事实和证据发生于或者可能发生在境外,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因此,根据以上规定,若要进行立案,必须满足上述条件。
立案到开庭需要一个月的时间,在此过程中,人民法院需确保立案的两个条件:明确的犯罪嫌疑人、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犯罪事实和证据、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近亲属报案或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有关负责人员报案。若犯罪事实发生且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则有犯罪事实发生且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时,才有必要且应当立案。但若犯罪事实清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追究刑事责任,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或者犯罪事实和证据发生于或者可能发生在境外,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则不予立案。因此,进行立案前需仔细审查以上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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