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先履行义务的合同一方不按合同履行时,另一方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所谓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相互负债,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债务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另一方怎么办
不兑现离婚协议时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后仍不兑现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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