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吗?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非法使用暴力强行入户,将构成犯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产罪等。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拆迁前应当进行补偿。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或者补偿决定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道路交通等非法手段强迫被征收人迁移。禁止施工单位参加搬迁活动。第三十一条被征收人违反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道路通行等非法手段强行迁移,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处罚。第二,行政强制拆迁的听证程序是什么。
1。房屋拆迁人申请行政强制拆迁,符合条件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予以受理,组织被拆迁人和有关人员经听证后向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强制拆迁;2。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房屋强制拆迁听证,并于听证七日前向社会公布听证时间、地点和方式,同时向听证相关人员送达房屋强制拆迁听证通知书。3。房屋强制拆迁听证参加人包括拆迁当事人、原房屋拆迁裁决处理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也可以邀请有关管理部门和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参加听证。
4。强制拆迁的听证程序:一、听证记录人公布听证纪律;二、听证主持人公布听证理由,查询核实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告知听证参加人在听证中的权利,宣布听证开始听证;
(3)原房屋拆迁裁定经办人员陈述实施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4)双方当事人申辩;
(5)听证主持人询问、调查有关问题;
(6)当事人作最后陈述;
(7)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结束。
5。房屋拆迁记录由拆迁当事人和原房屋拆迁判决书经办人员当场核对,无误后确认签字。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听证主持人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6。听证结束后,主持人应当填写《行政强制拆迁听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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