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贷员贷款诈骗100万判多少年徒刑
涉及贷款诈骗金额达百万元人民币者,极有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以相应罚金之重罚。若要判定是否构成“骗取贷款罪”,需审查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及是否实施了虚构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假冒的经济合同,采用不真实的证明文件,利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越抵押物价值范围进行多次担保,以及采取其它欺骗手段,从而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获取贷款,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方可认定其构成“贷款诈骗罪”。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二、信贷员与客户沟结违法行为有哪些
信贷员违法发放贷款犯罪之定罪标准: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本罪所侵扰的客体,即必须针对的是国家层面上的金融管理体制;
其次,本罪的客观构成要素包括了实际发生的对法律法规的违反、严重忽视自身职责或滥用权力等情况,涉及向除特定关系人群体外的他人擅自发放贷款,并因此引发重大损失之举;
再次,本罪的实施者应当被界定为特殊性质的主体,即仅限于受雇于金融机构的员工;
最后,从主观角度看,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只要行为人的行为符合上述客观构成元素,均有可能构成本罪。
《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全文95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