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深圳户籍的新生儿,可以在其深圳户籍的父母其中一方办理入户后,方可办理深圳新生儿少儿医保。
办理条件
新生儿必须先入深圳户籍才能办理少儿医保。
办理材料
1、网上申报打印的《深圳市少年儿童参加住院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
2、少儿的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
3、监护人的户口本原件;(如监护人是军人的,军人的军官证且受理复印件及驻深部队证明)
4、监护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保人出生证明或参保人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开具的监护证明或户口本。(验证明少儿与监护人之间关系的有效证件);
5、参保人或监护人的银行卡(或存折)原件且提供复印件;
6、新生儿还需提供出生证明及母亲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7、参保人数码照片回执。
办理流程
1、需先登陆【深圳市少儿医疗保险网上申报系统】填写相关信息,打印参保登记表;
2、携带参保证明及相关材料,向居住地社区、街道提交申报材料,由社区工作站或者街道办受理申报材料并初审后报社保机构;
3、审核通过后,参保少儿监护人的银行账户扣除当月医保缴费后则是确认为参保成功,参保人可直接前往深圳12家具备办理金融社会保障卡资格的银行,申领社保金融卡。
办理时限
1、新生儿入户日起1个月内申报的:缴费从出生月份开始计算到次年8月份,在申报月份的19日(含19日)以前申报的,统一托收时间为申报月。在申报月份的19日后申报的,统一托收时间为申报月的次月。
2、新生儿入户日起1个月后申报的:在申报月份的19日(含19日)以前申报的,缴费从申报月开始计算到次年8月份,统一托收时间为申报月。在申报月份的19日后申报的,缴费从申报月的次月开始计算到次年8月份,统一托收时间为申报月的次月。
3、不在园不在校首次参保的深户少儿:在申报月份的19日(含19日)以前申报的,缴费从申报月开始计算到次年8月份,统一托收时间为申报月。在申报月份的19日后申报的,缴费从申报月的次月开始计算到次年8月份,统一托收时间为申报月的次月。
参保标准
深圳少儿医保直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及缴费。
1.缴费标准: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0.8%×12个月,即5218×0.8%×12=500.88(元),其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享受财政补助(324元/人),参保人实际缴费176.88元。
2.缴费方式:全年缴费一次性收取,由社保机构从监护人的存折中扣取。
3.制卡收费:首次申办及换卡免收社会保障卡工本费(20元/张),丢失补办不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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