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书的基本信息包括原告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以及诉讼请求和证据。这些信息都是非常重要的,能够保证诉讼的公正和公平。
离婚起诉书并不一定要手写,因为无论是手写还是打印,它们都属于书面形式,都可以作为离婚诉讼的一部分。且起诉状的内容是: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诉讼请求;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等。
离婚起诉书的证据要求是什么
离婚起诉书的证据要求是离婚诉讼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零六十三条的规定,离婚诉讼应当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诉讼理由,以及必要的证据。
在离婚诉讼中,证据的种类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和勘验笔录。其中,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画等所表达和记载的内容、含义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物证是指以物品的外形、质地、规格、数量等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证人证言是指与案件有关的人就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当事人的陈述是指离婚当事人就离婚案件所作的陈述;鉴定意见是指由具有法律规定的鉴定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对案件所作的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是指在案件调查过程中,由公安机关或者相关部门派出的工作人员对案件所作的笔录。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零六十三条的规定,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应当提供书证、物证、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和勘验笔录等证据。因此,离婚起诉书中必须包含以上证据,才能确保离婚诉讼的公正和合法进行。
离婚起诉书无论是手写还是打印,均属于书面形式,且包含原告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诉讼请求和证据。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零六十三条的规定,离婚诉讼应当提供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诉讼理由以及必要的证据。证据种类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和勘验笔录。因此,离婚起诉书中必须包含以上证据,才能确保离婚诉讼的公正和合法进行。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全文99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