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全省地税系统将启用新版(2005版)税务检查证。
税务检查证是税务人员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当事人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的证明执法身份和执法权限的法定专用凭证。税务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依法行使税务检查权。
新版税务检查证名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检查证》,分为税务稽查部门专用和税务征管部门专用两种。其中稽查部门专用检查证于2006年4月1日起启用,封皮为黑色;征管部门专用检查证于2006年5月1日起启用,封皮为咖啡色。检查证正面印有紫铜冲压成型、表面呈金属光亮银白色的国徽及证件名称;内芯为两张封塑卡片,带有满版税徽图形矩阵排列的底纹(其中一张带有无色紫外激发荧光油墨印制的税徽),内容包括照片、姓名、工作单位、证件编号、发证机关、检查范围、检查职责、有效期限共8项,其中照片为蓝色背景二寸正面免冠着税服彩色照片。
作为税务人员执法时表明身份的法定专用凭证,税务检查证的发放、管理和使用范围有着严格的规定。该证由省级税务机关的稽查和征管部门统一发放和管理,加盖发证机关税务检查证专用章,实行年度审验制度,每5年统一更换一次;证件只限持证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转让、涂改或毁损。樊立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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