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股份制改造有两种方式,一是整体改制,二是整体改制。
整体改制是将非法人企业或者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净资产转为股份,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撤销原企业,改制后的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原企业的延续。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是国有企业,必须经本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评估、审批确认,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调整;如果是非国有企业,可以选择是否调整账目,但调整账目后,它被视为一个新的股份制公司,业绩不能连续计算。整体变更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经审计的净资产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虽然变更前后公司性质不同,但它是同一法人的自然延续,而不是法人的变更。在这种情况下,无法根据评估结果调整账目。中小企业改制一般需要经股东会批准。如果是国有企业,还需要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现为国资委本级)批准。经批准后,我们要办理资产评估和验资手续,最后领取营业执照。理论上,应以公司成立日即营业执照签发日为开户基准日。实践中,一般以次月初为开户基准日。
本公司经验资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自验资报告之日起至营业执照签发之日止还有一段时间。从法律角度看,企业只有取得营业执照,才能视为正式设立并设立账户。但从实际操作的角度来看,可以将开户时间提前至验资报告日。
首先,公司验资时,资金到位,所有资产负债已办理交接手续,可以开始独立经营。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可以建立新的会计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其次,验资日至营业执照签发日之间的营业损益应由新公司承担。验资后设立的账户能够更好地反映重组后公司的经营状况。
第三,继续经营的经济主体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将不断变化。评估时间越长,建立和调整账目的难度就越大。设立时间越早,过渡越快越好,会计调整的压力和难度就越小。重组企业按公允价值进行会计处理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调整会计科目,另一种是建立新的会计科目。
账户调整可以使会计记录具有连续性,反映重组过程对各主体的影响。但由于评估基准日后公司持续经营,许多评估调整项目会发生变化。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仍在旧账的基础上进行账户调整,不仅要考虑评估值增减的影响,还要考虑评估期内经营损益的影响,因为评估期内经营损益比较复杂,会增加工作量。该方法更适用于评估日与开户日距离较短的企业。
新设账户是指抛弃旧账户,以审计、评估、验资报告的有关内容作为新设账户的基本依据,确定期初余额。重组后的企业应根据当前账面价值,结合评估和验资结果,将其作为新公司对账单的期初余额,登记入帐;同时查封旧账套,保留新旧账套之间的过渡性关系和会计处理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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