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2、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3、对商品应当明码标价。
一、商家的哪些行为属于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
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
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销售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分量不足的;
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商品谎称是正品的;
4、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行为;
5、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6、不以自己真实名称或者标记销售商品的;
7、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的;
8、作虚假的现场演示或说明的;
9、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对商品价值做虚假宣传的;
10、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
11、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不按约定条款提供商品的;
12、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二、怎么起诉商家不退款
商家不退款可以报消费者协会投诉处理。
消费者投诉应该具备的内容,具体如下:
1、应该向消费者协会书面投诉,有些消费者协会也可以接受传真方式的投诉;
2、应该有明确的投诉对象,即被投诉方,并提供准确的地址;
3、应该有明确的投诉理由,有自己明确的要求,确保事实真实;
4、投诉时要提供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的凭据的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
5、消费者投诉应留下便于联系的地址和电话。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也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3、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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