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存在较大风险如何处理
1、进行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职责部门发现存在较大风险的,可以按法律规定和相关程序,对个人信息处理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存在的风险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在履行职责中,发现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存在较大风险或者发生个人信息安全事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该个人信息处理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或者要求个人信息处理者委托专业机构对其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进行合规审计。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违法处理个人信息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二、个人信息泄露有哪些特点
1、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方式多样
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方式主要有如下几种:
(1)是通过网络购买公民个人信息,这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主要作案方式;
(2)是利用假冒正规网站骗取受害人信息;
(3)是利用木马程序窃取受害人手机上的个人信息。
2、被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种类多
从收缴的公民个人信息数据来看,被窃取或倒卖的公民个人信息内容包含姓名、性别、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家庭住址、家庭成员、职业、收入等涉及个人隐私的各个方面,受害对象有股民、保险业客户、快递客户、病人、新生儿、企业主、房产业主、电话用户、求职者等各行各业各类人员。
3、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目的是牟利
近年来,盗卖公民个人信息逐渐滋生出非法牟利的黑色产业链,受利益驱使,犯罪分子或盗取公民个人信息销售获利、或倒卖个人信息赚取差价、或利用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诈骗、盗窃、敲诈勒索、绑架、暴力讨债等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章 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 第六十四条 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在履行职责中,发现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存在较大风险或者发生个人信息安全事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该个人信息处理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或者要求个人信息处理者委托专业机构对其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进行合规审计。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n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违法处理个人信息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全文97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