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玉林市公证机构分立核准收费吗
不收费
二、玉林市公证机构分立核准受理条件
公证机构分立变更核准
三、玉林市公证机构分立核准法律依据
《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公证机构变更名称、办公场所,根据当地公证机构设置调整方案予以分立、合并或者变更执业区域的,应当由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后,逐级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变更核准手续。核准变更的,应当报司法部备案。公证机构变更负责人的,经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核准后,逐级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备案。
四、玉林市公证机构分立核准办理材料
公证机构变更核准表
原公证机构注销的批复文件
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审查意见
设立公证机构的组建报告
拟采用的公证机构名称
拟任公证员简历
拟推选的公证机构负责人情况说明
开办资金证明
办公场所证明
所有的公证员执业证原件
人员编制证明或聘用合同
所有公证员二寸蓝底大头照彩照
原公证机构执业证(正、副本)、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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